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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 早餐另加收費用$200/人,預購早餐者之供應時間:上午08:30至10:00(西式早餐)。
•  提供電動麻將桌(限包棟)。
•  包棟提供歡唱設備、親子戲水池、烤肉場地。
•  包棟提供廚房使用,僅限無油煙炊煮。
•  包棟提供烤肉場地,可代辦食材。(需提前預約,費用另計)
•  附設親子戲水區、造景式庭園。
•  免費提供腳踏車(共3台)。
  • 寄放行李
  • 迎賓點心
  • WIFI上網
  • 有線電視
  • 公用冰箱
  • 公用飲水機
  • 庭園
  • 戲水池
  • 兒童澡盆
  • 歡唱設備
  • 廚房使用
  • 烤肉場地
  • 代辦食材
  • 自家停車場
  • 自行車租借
•  夏禾會館一律透過官方line或電話作為訂房聯繫管道。
•  加入官方line:@279xdybx或撥打行動:0901385963,告知您的住宿日期、人數、需求等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,如有任何問題也可在官方line或撥打電話進行詢問。
•  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,請於訂房後3日內預付(請預匯款之房價訂金30﹪)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之房價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
•  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姓名、電話、帳號末5碼,以便為您查詢款項是否轉帳成功,謝謝您。
•  以下情形恕不保留訂房資格:
1.  逾期未匯款。
2.  未來電告知已匯款。
3.  訂房者電話聯絡不上。
  • 禁帶寵物
  • 禁止吸菸
•  進房時間:當日15:00以後到18:00前。
•  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退房時,務必請交還房卡、房門鑰匙。若有遺失須支付手續費$500元。
•  延遲退房:額外收費每小時$1,000元。
• 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謝絕入住以外之訪客,敬請配合。
•  民使用電動麻將桌,請勿在桌上飲食,如因飲食弄髒桌布及損壞機器,依規定照價賠償,電動麻將桌如有故障,請您用桌子使用手動洗牌,請勿自行拆裝,另麻將顆數遺失,須賠償整副麻將需照價賠償。
•  民宿不接受臨時訪客,若有訪客需事先告知,訪客最晚22:00前離開。若發現私自帶訪客進入民宿,民宿將收取一人1,000元的訪客費用。若訪客在民宿過夜視同住宿,需額外負擔每人2,000元的住宿費用。
•  為維護住宿環境整潔與安全,請勿攜帶寵物及禁止在室內、陽台、廚房包含廁所吸菸,如經發現吸菸者須賠償窗簾清洗費5萬元,不便處請見諒。
•  本會館樓層:共3層,設有樓梯,上下樓梯請小心,務必扶好扶手。
•  本會館室內、室外嚴禁使用毒品一經查獲,立即法辦並賠償10萬元。
•  如有小朋友一同入住,請務必保持清潔與物件完整,如有非常態性破壞,需照價賠償。例如:若因尿床或打翻飲料等,床墊無法清洗並繼續使用,須賠償床墊25,000元。若小朋友有尿床的可能,請自備防水保潔墊。
•  為維護環境安寧,於晚間10:00後嚴禁撥放音樂、烤肉、大聲喧嘩,違反以上規定被檢舉罰單1萬~5萬由客戶自行負責,在此告知,敬請配合。
•  為響應環保,本民宿不提供一次性個人清潔盥洗用品(如牙刷、牙膏、梳子、刮鬍刀、洗臉毛巾..等),請房客依個人需求自行準備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•  提醒您冬天入住洗澡時如有貴賓,下一位洗澡者請間隔15分鐘再使用,以免電熱爐燒水時間不夠,造成熱水不夠用,不便之處請見諒。
•  包棟說明:民宿提供烤肉區、戲水池、卡拉OK及廚房供包棟客人使用,使用後需自行清潔、垃圾分類及物品歸位,於入住後收取押金新台幣3,000元,於退房前檢查無誤後返還。
•  退還包棟押金說明:餐具、鍋碗、杯子使用完皆需清洗乾淨,無打破任何杯、餐具、無弄壞電器設備等;使用烤肉區、室內空間垃圾須自行丟進垃圾桶且做好分類(回收類、廚餘類、一般類),所有檯面上垃圾皆清除,不亂丟菸蒂、不亂吐檳榔汁保持環境整潔並恢復原狀。
•  室內禁止烤肉,電烤盤,卡式爐,請勿自備,並未經同意使用,敬請配合,謝謝。
•  烤肉區使用時間至21:30,需於22:00前整理完畢,避免打擾鄰居安寧。使用烤肉區烤肉時,請隨手關門!防止蒼蠅、蚊蟲、烤肉煙味進入室內。
•  為了保障彼此權益及遊客安全顧慮,民宿屋外及公共客廳,餐廳有裝置監視器。
• 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•  由於主人與管家不住現場,如現場有任何設備問題請於晚上18:00前提出,晚上18:00前管家可聯絡廠商抵達現場處理。
•  若無法遵守以上規約請勿下訂,下訂後視同同意配合民宿規範。
•  若違反民宿規範者,民宿有權終止入住,並不退還已付費用,請知悉所有規定後再預訂。
   
※  取消訂房之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1.  旅客於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者,扣除已付訂金房價 100%。
2.  旅客於住宿日前一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房價 20%。
3.  旅客於住宿日前二至三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房價 30%。
4.  旅客於住宿日前四至六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房價 40%。
5.  旅客於住宿日前七至九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房價 50%。
6.  旅客於住宿日前十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房價 70%。
7.  延期住宿: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將保留房價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※  訂房取消規定:若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宜蘭因颱風等天氣因素停止上班,恕無法接受取消。匯款完成既表示您接受此一約束。還請您審慎考慮!